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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我中心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拟按照程序发放补贴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在**市**区政务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请打举报电话:0816-****115、0816-****380。
附件:2025年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公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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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