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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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茅市镇、三塘镇、车江街道、云集街道、****服务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申报建设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湘农联[2025]28号)要求,****政府申报、**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推荐、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综合评定,我县已被确定为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单位,范围涵盖茅市镇、三塘镇、车江街道、云集街道、茶市镇5个乡镇(街道),主导产业为土枇杷、湘黄鸡。为规范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是完善省级产业园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审核,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后才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将不给予资金支持。

(一)项目支持重点

聚焦土枇杷、湘黄鸡主导产业,重点支持:

1.土枇杷育苗、种植、加工技术提质升级及产业链延伸,补齐技术和设施短板;

2.园区内现有土枇杷种植主体开展林下养殖湘黄鸡(含脱温鸡苗培育),实现化肥农药减量与产业协同增效;

3.****社区)参照《关于实施2025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55号)要求,发展以土枇杷种植或土枇杷树下养殖湘黄鸡为主的庭院经济。

(二)联农带农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需采用订单收购、托养托管、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技术培训、配套服务、联合带动等8种联农带农方式,优先倾斜脱贫户、监测对象;每个子项目至少建立入股分红、务工就业、订单收购中的1种机制,保留台账及佐证资料。

1.联农带农规模:按财政补助资金额度,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带动数量不低于70人/100万元,力争整体项目新带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不少于2000人。

2.具体机制标准:

(1)入股分红:**期限≥3年,年度分红比例≥6%。

(2)订单收购:**期限≥2年,明确保底收购价且不低于市场最低水平;

(3)务工就业:工作时长≥60天,年人均工资≥6000元。

3.庭院经济项目:

①参与农户数达全村20%,覆盖监测对象及有条件的脱贫户;

②资金按一般农户、脱贫户每户2000元,监测对象每户3000元测算到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实施;

③以 村集体经济+农户 模式,按 统一整地、统一供苗、统一栽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 思路推进,成活后移交农户。

省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则上确权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让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收益,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重点用于监测对象、脱贫户分红及村级公益事业支出。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主体不纳入支持范围(详见附件3)。

(三)项目资**排

1.省级衔接资金总补助3000万元,2025年先行补助15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2025年项目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优秀可获后续补助)。

2.资金使用严格遵循国家、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湘农联〔2025〕28号精神,不****园区外、主导产业外项目。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国家级龙头企业≤60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450万元,农民**社≤150万元,且均不低于50万元,与产业规模挂钩。

4.项目内容需详细具体、可操作、分时段推进,避免同质化和 小散乱 。方案经省市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调整。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园区内(茅市镇、三塘镇、茶市镇车江街道、云集街道)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社,且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诚信度高,近3年无拖欠工资和收购款现象。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巡视巡察、审计未发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重大问题。

2.申报主体需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责任感,实施项目的积极性高,能配套项目资金。**厂房已办理用地手续,****基地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3.申报主体能通过8种联农带农方式带动土枇杷、湘黄鸡产业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4.申报主体必须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在产业发展或联农带农方面能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模式。

三、项目申报流程

1.主体申请:由茅市镇、三塘镇、车江街道、云集街道、茶市镇5个乡镇(街道)组织******社申报,提交《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项目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2.遴选确定:县****财政局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实地核查和资料审核,择优选取项目实施单位,确定拟实施的具体内容和补助额度,报县政府批准并公示后,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再联合行文批复并组织项目实施。

四、项目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方式,项目申报主体需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农业农村局610办公室。

联系人:李伟兵联系电话:139****5716。


附件:1.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申报表

2.**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

3.2025年度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不含庭院经济)项目联农带农要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盖章)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主体基本 情况(包括主 体生产、加工、 销售及效益)


申报方向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庭院经济项目

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万元)

序号

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

预算总投资

其中财政资金

自筹

资金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完工时间

合计







1







2







3







4









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新增联农带农情况

拟采取□务工就业□订单收购□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的方式,新增带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不少于 人。

同时采取□托养托管□土地流转□技术培训□配套服务□联合带动的联农带农方式,新增带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不少于 人。

项目建设

预期成效

例:通过项目实施,土枇杷产量达到 万斤,提升 %,产值达到 万元,提升 %;加工产能达到 吨,提升 %,年产值达 万元,提升 %;湘黄鸡年出栏达到 万羽,提升 %,产值达到 万元,提升 % 。

相关佐证材料清单(附后,有的在此栏打“√”)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 2024年度会计报表

□用地手续或租赁合同 □生产许可证、商标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

□联农带农佐证材料

审批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项目核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主导产业

序号

建设内容

详细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投资估算(万元)

建设地点(村)

建设时间(第一年、第二年)

备注

总投资

省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一产

1












2












3
















































二产

1












2












3
























三产

1












2












3

























投资合计











备注:每个项目尽量具体化,省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要分开,要么全部用省级财政资金,要么全部用自筹资金。



附件3:

**县2025年度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不含庭院经济)

项目联农带农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需按享受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确保联农带农(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数量不低于70人/100万元。每个省级产业园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中要包含订单收购、托养托管、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技术培训、配套服务、联合带动8种方式,优先向脱贫户、监测对象倾斜,其中使用省级资金子项目的扶持力度要与带农增收相挂钩,并逐一建立含入股分红、订单收购、务工就业3种中的任意一种联农带农机制,保留联农带农台账及必要的佐证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务工就业:项目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下同)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需规范用工合同,明确用工时间、工资标准和发放方式。项目实施期内,每个农村劳动力务工时长需在60天以上,年平均工资发放水平不低于6000元/人。****银行转账或其他支付记录,作为项目验收及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

2.订单收购:项目实施期内,项目主体通过统一提供种苗、技术、农资、收购等服务,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或协议,明确**期限(不低于2年)、保底收购价(不得低于市场最低水平)等,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提供种苗、农资按市场价计算农户收益,收购产品按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计算农户收益。需保留收购明细、银行转账或其他支付记录,作为项目验收及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

3.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省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基地所在村进行资产确权,共同签订《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产入股分红合同》,合同期暂定三年(第一期项目为2026年—2028年,第二期项目为2027年—2029年)。按照资产原值折股量化,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6%,****村委会。协议到期后可按项目资产实际经营状况协商重新签订帮扶协议。村集体获得的资产入股的保底收益30%用于村集体公益性开支,70%分配给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4.托养托管:针对无技术且自身劳动能力较弱或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按2000元/人的标准,将省级产业园资金委托给项目实施主体,签订 托养托管 协议,享受产业发展分红。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6%。协议到期后,本金退还脱贫户、监测对象或重新约定 托养托管 相关事宜。

5.土地流转:对村集体或脱贫户、监测对象拥有的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山场、水面)等**进行流转或租赁,实行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保障村集体或农户获得稳定租金收入。

6.技术培训: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免费规范化培训服务和指导(1年不少于2次),提升其技术水平,增加经营性收入。

7.配套服务:为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植物保护、优良品种、适用技术、农产品质量把关、疫病防治、供求信息、产品营销、烘干加工和仓储物流等服务,实行服务费用减免,帮助农户降低产业发展成本。

8.联合带动:按照 龙头企业+基地+**社(村集体)+脱贫户、监测对象 的利益联结模式,逐层逐级签订**协议,明确**期限、内容、方式及退出机制等,带动更多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到产业发展各链条、环节中。


****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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