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局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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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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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3

为规范在**省内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工作,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体育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2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styjqztyc@gd.****.cn,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0--****1059)

附件:**省体育赛事活动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关于体育赛事活动

申办和审批事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在**省内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工作,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 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发挥市场功能,鼓励社会参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

(二)规范审批。明确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项目类别,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优化体育赛事活动审批。

二、申办和审批项目类别

****总局****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涉及奥运会、亚运会资格或积分的赛事,体育总局相关单位****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组织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总局相关单位****协会主办,****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体育协会****总局相关单位****协会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体育协会自行主办,****总局相关单位****协会共同主办但由地方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四)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政府****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

****政府组织在**省内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

(七)健身气功等其他另有行政审批规定的体育赛事活动。

三、报批程序

举办第(一)类体育赛事活动的,****总局相关规定流程报批。

举办第(二)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报有****人民政府审批。****体育局及其直属单位、****协会作为共同主办单位,****人民政府审批。

举办第(三)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由省体育局及其直属单位、****协会主办,****总局相关单位****协会共同主办的,****人民政府审批,****总局备案。地方自行主办,****总局相关单位****协会共同主办,****体育局直属单位、****协会共同主办但由地方主导的,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报有****人民政府审批,****总局备案。

举办第(四)类体育赛事活动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有****人民政府办理外事手续。

举办第(五)类体育赛事活动的,****政府按照省综合性运动会申办管理规定申办,****政府批准。

举办第(六)类体育赛事活动的,应当依法设立境内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省内开展临时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经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机关备案后,报******厅备案。

举办第(七)类体育赛事活动的,按照其行政审批规定程序办理。

四、赛事活动名称规定

(一)与举办地域和体育赛事活动的项目内容相一致;

(二)与主办方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和人群范围相一致;

(三)与他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有实质性区别;

(四)不得侵犯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含有欺骗或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文字;

(六)不得使用具有宗教含义的文字;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含有政治、外交属性的文字;

(八)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规范使用“粤港澳大湾区”“粤港澳湾区”“大湾区”等文字;

****事业单位、****协会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省”“全省”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文字。其他组织机构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中需使用与前述相同或类似的文字,****体育局同意。非全省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前述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五、时限及要求

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须至少于赛前60日提交申请,其他体育赛事活动须至少于赛前30日提交申请。

事项审批部门收到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申请,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政府批准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送;****政府批准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当向申报单位说明情况。

六、其他

本办法所列申办和审批项目类别以外的其他体育赛事活动,省体育局不做审批。

体育赛事活动涉及其他部门规定需要审批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

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关于体育赛事和活动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粤体规〔2019〕1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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