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学院、学习中心: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5〕4号)、《****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学生〔2021〕2号)及《****学校内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深开大〔2024〕4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奖学金及2025****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大学本、专科在读学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推荐名额
按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4‰的比例(共74****分校、教学点和校本部各教学单位的评选名额,详见《2024年****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奖励金额及来源
每生奖励1500元。2024年********大学专项拨款,****大学代为支付到获奖学生账户。
(四)评选条件
1.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已****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2.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3.优先考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对学校有特殊贡献,有典型事迹;热心服务同学、****学校和班级建设、贡献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赞誉的学生干部;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或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在读期间获得过区级以上荣誉,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军战区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受名额限制。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本年度奖学金评选由往年提交纸质材料变更为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含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在“****大学学生工作平台评优评奖栏目”提交,网址:https://stulife.****.cn/。
1. 7月15日—9月5日
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和校本部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新方式,下发评选文件,指导学生在网上填写相关资料。
候选人材料由学生(学习网账号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候****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所有学生登录后都可以看到评选信息,但是只有系统里自动筛选过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可以申报提交材料。
2. 9月6日—9月10日
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和校本部各教学部门将国开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材料”在网上审核、打包,并将《2024年****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关于2024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3):由各分校、教学点、学院管理员从平台导出,请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PDF文件发邮件至招生与学生工作处罗肖。
3. 9月15日前
招生与学生工作处将汇总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上****小组74名候选人。
4. 9月18日前
上报学校领导审议74名候选人,研究审定后公示五天(校园网公示)。
5. 9月30日前
公示结****大学。
6. 11月15日前
****大学最终公示名单,****银行信息。
7. 12月25日前
完成奖状、奖金的发放工作。
(六)注意事项
1.此次评选工作是办学体系首次全面启用线上申报评审方式,请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和校本部各教学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准确及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共同保障评优工作数字化转型顺利实施。
2.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和校本部各教学部门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3.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
二、2025****大学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1.****大学本、专科在读学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2. 已进入开放教育大专阶段1.5年业余学习的在籍“中职-电大直通车”学生。
(二)评选名额
****大学学生奖学金按照在籍学生人数4‰的比例(共74****分校、学院、教学点和校本部各教学单位的评选名额。详见《2025****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4)。
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基础上,根据学生获**誉和优秀事迹,****分校、教学点、学院推荐特等奖学金候选人1-2名,学生在一个学习阶段(专科或本科)只能获推一次特等奖学金,不得重复推荐。
“中职-电大直通车”学生与开放教育学生的教学计划不同,各教学单位应参照直通车学生成绩排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单独分配一定的奖学金名额。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者不受名额限制。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开放教育,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具体要求如下:
入学一年以上,学籍状态为在籍,已取得本专业毕业总学分40%以上(不包括补修课程)。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特等奖学金:要求评选学年度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基础上,根据学生获**誉和优秀事迹,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推荐特等奖学金候选人1-2名,奖励标准3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评选学年度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大学学习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二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至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
①获得校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②深****学校毕业报读的专科生、****大学系统专科毕业报读的本科生;
③校学生会、院学生会成员;
④报名并参加学生社团;
⑤参加招生与学生工作处组织的学生活动3次以上。
学校按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千分之四)确定评选名额,依据各教学单位的在籍学生人数等比例分配评选名额,奖励标准1500元/人。
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排名为依据进行推荐和评选。
3.被推荐为2024年****奖学金候选人的学生,不能同时****大学学生奖学金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须统一用A4纸打印。
2.《****大学2025年度特等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大学2025年度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6),并附成绩单。
3.申请特等奖学金的学生需附1000字的典型事迹(纸质稿和电子稿),个人生活照(电子版),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4.按照申请类别汇总填报《2025****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7),所有****大学主页“公告通知”栏下载。
三、工作进度及要求
(一)7月15日—9月5日
各分校、学院、教学点认真组织评选,指导学生填写相关纸质资料。
(二)9月6日—9月10日
****大学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招生与学生工作处罗肖老师处汇总复核。
(三)9月11日—9月12日
教务处对学籍和成绩进行审核。
(四)9月15日前
招生与学生工作处将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汇总,上****小组评议,评选74名奖学金候选人及7-8名特等奖学金候选人。
(五)9月18日前
上报学校领导审议决定候选人,研究审定后公示五天(校园网公示)。
(六)10月15日前
各分校、学院、教学点****银行信息。
(七)12月25日前
完成奖状、奖金的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学习中心”处签署意见,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同时,在表格下方手写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
3.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4.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
附件:
1.《2024年****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3.《关于2024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4. 《2025****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5.《****大学2025年度特等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表》
6.《****大学2025年度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表》
7.《2025****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汇总表》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招生与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