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财政局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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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暨****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1〕21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100号)、****乡村**局《关于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持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分配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资金常态化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效益及时发挥。
二、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调项、挤占、挪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 **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表
****财政局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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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