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杀虫灯采购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5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靖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杀虫灯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 太阳能诱虫灯(太阳能风力式捕虫器)100**装、售后服务。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刘先育( 186****9870 )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262000.00元 (贰拾陆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 单价 | 小计 | ||||||
| 1 | 太阳能风力式捕虫器 | 3BCT-10JZ型 | 本业牌/**** | 100台 | 2620.00 | 262000.00 | |
(3)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即254140.00元),剩余3%(即7860.00元)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30日内付清。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5年07月 日,完成日期: 2025 年 07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地点: 寨牙乡的寨牙村、地卢村、**村、大林村、岩脚村。
(3)方式: 乙方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杀虫灯安装在指定的地点。
(4)履约担保: 无
(5)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30日内付清。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 。
(2)验收方式:****管理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当面验收,杀虫灯安装完成后,供应商组织采购人验收 。
(3)验收标准: 1.所有杀虫灯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管理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当面验收(若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货达不到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杀虫灯安装完成后,采购人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 肆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年07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
账 号: 8201 4350 0000 00200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