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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截至(2025年7月15日15时),有效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故本次询价采购作流标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询价流标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我方根据本次询价流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询价采购。如需重新采购,相关信息将另行公告。
| 1 | 流标公告 -****2025年设备大修重置招标代理服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