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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改革局关于**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赤凤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赤凤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府办《关于实施**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5]14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切实推进2025年典型镇选树培育工作,原则同意**市**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赤凤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赤凤镇。为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和**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升200栋,绿化提升44700平方米及3处节点,三线整治1300米,入口标识4个,标识标牌完善4项,人行道提升17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设1项)、社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1项、****中心基础设施2项(美丽圩镇客厅提升1项,羽毛球及乒乓球场地提升1200平方米)、沿河提升1项(含路面划线620米,停车场1项)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67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0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6.31万元,预备费用168.6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六、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5103-04-01-981701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