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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16:4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浩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668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大街7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6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2号楼2层铺2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9-****66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为按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工程量百分比,拨付相应比例工程款(20%、20%、 20%),工程竣工验收拨付20%,结算审计完成拨付17%,剩余3%无质量问题后一年拨付。现更正为:达到施工进场条件后支付预付款 30%,施工进度达到80%时,支付到中标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施工单位需每月支付农民工工人工资。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省**市****大街78号
联系方式:0319-****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2号楼2层铺203
联系方式:031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楠
电 话:0319-****668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