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30440J | 建设单位法人:薛锡荣 |
| 叶女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金洲新区姚家坡路066号 |
| **市康荣特种陶瓷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9-陶瓷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73-C3073-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金洲新区姚家坡路066号 |
| 经度:112.662892 纬度: 28.27334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11 |
| 宁高环复〔2019〕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3044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53044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DM82878H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9726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园区姚家坡路066号,占地面积6539.98m2,建筑面积7946.15m2,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改扩建内容为:**厂房2栋,新增8条挤出线,另对现有工程产品电阻基体增加渗碳处理工序,并建设配套工程和环保设施。项目电阻外壳以滑石粉、高岭土、碳酸钡、聚乙烯醇、氧化铝粉等为原材料,电阻基体以颗粒滑石、高岭土、碳酸钡、镀锡铁帽、氧化铝粉、正已烷等为原材料,经配料、球磨、练泥、成型、烧结、研磨、分检类、清洗、渗碳着膜、老练、压帽、分类包装等工艺,年产电阻外壳2.9亿只,电阻基体40亿只。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园区姚家坡路066号,占地面积6539.98m2,建筑面积7946.15m2,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改扩建内容为:**厂房三、厂房四,在现有工艺成型工序新增8条挤出线,另对现有工程的产品电阻基体进一步渗碳处理。由于中途疫情三年,导致经济下滑以及行业市场发生变化,企业不得不进行发展调整,故取消对现有工程的产品电阻基体渗碳处理,其余扩建内容不变。项目电阻外壳以滑石粉、高岭土、碳酸钡、聚乙烯醇、氧化铝粉等为原材料,电阻基体以颗粒滑石、高岭土、碳酸钡、镀锡铁帽、氧化铝粉、正已烷等为原材料,经配料、球磨、练泥、成型、烧结、研磨、分检类、分类包装等工艺,年产电阻外壳2.9亿只,电阻基体40亿只。 |
| 由于中途疫情三年,导致经济下滑以及行业市场发生变化,企业不得不进行发展调整,故取消对现有工程的产品电阻基体渗碳处理,其余扩建内容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配料、球磨、练泥、成型、烧结、研磨、分检类、清洗、渗碳着膜、老练、压帽、分类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球磨、练泥、成型、烧结、研磨、分检类、分类包装 |
| 由于中途疫情三年,导致经济下滑以及行业市场发生变化,企业不得不进行发展调整,故取消对现有工程的产品电阻基体渗碳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项目球、研磨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处理站经三级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项目配料工序设置单独密闭配料间,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雾造粒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离心喷雾机自带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渗碳尾气经火炬燃烧装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烧结工序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尾气经收集后由 15m高排气简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颗粒物、烧结烟气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2014年12月12日修改单;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加强固体废弃物的规范管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球、研磨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等生产废****处理站经三级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总排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项目配料工序已设置单独密闭配料间,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雾造粒粉尘依托原有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烧结工序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尾气经收集后由 15m高排气简排放;项目车间内已加强通风换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经验收期间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和燃烧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2014年12月12日修改单;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 6 中标准限值。 项目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湘瓯****公司处理;残次品统一收集后重复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湘瓯****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项目审批后遇到疫情,同时经济下滑以及行业市场发生变化,企业不得不进行发展调整,故取消对现有工程的产品电阻基体渗碳处理。项目取消干燥窑,改为烘干室,利用1号和2号辊道窑的燃烧余热进行烘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14t/a、NH3-N≤0.022t/a、SO2≤0.091t/a、NOx≤1.28t/a、VOCs≤0.031t/a,以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管理,以及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液态危化品储存区必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设置围堰并对储存区周边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应按照事故风险防范要求设置物料泄露事故导流沟和事故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取消渗碳工艺,无有机废气产生,故无VOCs废气。经验收监测期间,结果计算得知,本羡慕主要污染物总量:COD为0.0215t/a、NH3-N为0.00475t/a、SO2为0.036t/a、NOx为1.217t/a,均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厂内已安排专门环保人员加强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同时已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管理,以及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已落实到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15 | 0 | 0 | 0 | 0.021 | 0.021 | |
|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 0 | 0.217 | 0 | 0 | 0 | 0.217 | 0.21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球磨和研磨生产工序中部分用水会被产品吸收,部分成为生产废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与球磨、****处理站(三级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最终****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沩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的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
| 1 | 依托原有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依托原有工程的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 | 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雾造粒粉尘依托原有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烧结工序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尾气经收集后由 15m高排气简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喷雾造粒粉尘和窑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均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的值0.440mg/m3,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 6 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减震垫、隔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离心机、清洗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作用后,降噪效果显著,对周边影响较小。 |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
|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的规范管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湘瓯****公司处理;残次品统一收集后重复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湘瓯****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管理,以及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液态危化品储存区必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设置围堰并对储存区周边地面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应按照事故风险防范要求设置物料泄露事故导流沟和事故池。 |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厂内已安排专门环保人员加强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同时已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管理,以及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已落实到位。 |
| 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雾造粒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离心喷雾机自带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雾造粒粉尘依托原有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