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合实验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2025****合实验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2025****合实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三个项目,分别为:招标项目一2025****合实验区金井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二2025****合实验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三2025****合实验区海坛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三个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确定中标顺序依次为2025****合实验区金井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合实验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合实验区海坛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例如,A单位同时为招标项目一****一中标候选人,则先确认A单位为招标项目一的中标人,同时A单位自动失去招标项目二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以退还),确定招标项目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招标项目二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有相同单位的,若遇异议或投诉,后序项目需待前序项目处理完后方能进行定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有相同单位的,****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取消其在其余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
2、中****合实验区****管理局签订协议,****合实验区****管理局确认为准。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允许投标人使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的表格,至少包含汇总表、清单表。
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更改为:2025年7月31日9:30。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更改为:2025年7月31日9:30前。标书代写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