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核准〔2025〕5号
****关于**市******科技园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市******科技园项目申请立项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办会函〔2025〕57号)及项目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南**-罗**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引领区打造世界级**康养目的地提供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由你司组织**市******科技园项目建设(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选址位于**县永汉镇南油公路旁(宗地编号:LM2024-35)。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 225821.89 平方米,项目总体布局划分为五个功能区域,包括奥飞亲子科教园、贝****中心、****酒店、****中心及后勤配套区等。总建筑面积 95652.5平方米,其中奥飞亲子科教园建筑面积19379平方米、贝****中心建筑面积17121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44273.5平方米、综合服务区建筑面积4735平方米、后勤配套区建筑面积10144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设施设备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8922.3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22543.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373.42万元,预备费5597.17万元,IP授权费用4739.17万元,建设期利息4669.10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并按照节能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的要求,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项目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项目完工后尽快恢复周边生态植被和耕地。项目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废弃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六、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件1)。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办会函〔2025〕57号)及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承诺书》补正用地预审意见,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 招标核准意见
2. 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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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机关,****政府,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