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县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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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NYZ-202507ZJ-0194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省﹒**市﹒**县 |
| 资金来源 |
财**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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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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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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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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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操作 |
| 1 |
****01 |
**县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164.6 |
164.6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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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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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县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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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1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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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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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城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监理做出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2025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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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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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答疑说明文件.pdf下载 答疑文件正文.pdf下载 答疑澄清内容.pdf下载 招标正文.doc下载 答疑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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