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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拟用途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地块,应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街北、郑济高**、文明街南、支纵十九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小学用地。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教育地块位于**莘州街道**街以北,****学校以西,莘阳路以南,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5.685798°E,36.204276°N,调查地块面积53917平方米(约80.8755亩)。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报告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