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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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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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7-1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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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07-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65

传 真:0459-****665

通讯地址:****管委会339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改扩建项目

****现有厂区内

****

******公司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原料堆放应采用苫布盖好,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机械采取减振措施,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 +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燃煤锅炉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包括反渗透系统制备废水、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灭菌废水、灌装工序废水、反冲洗废水、CIP清洗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化验室废水,其中灭菌废水、灌装工序废水、CIP清洗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反渗透系统制备废水、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满****处理厂进水要求后,经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相应减振、隔声、消声措施,设置绿化隔离带。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产区东侧、西侧厂界;锅炉房区块北侧、东侧、西侧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生产区南侧厂界、北侧厂界;锅炉房区块南侧厂界)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滤渣、包装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炉渣、除尘灰、废布袋、脱硫渣、废活性炭、干化污泥,滤渣、包装废物外售至回收企业;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负责回收更换;炉渣、除尘灰暂存于厂区现有灰渣场,定期外售制砖;废布袋外售做再生纤维原料;脱硫渣暂存于厂区现有灰渣场,外售综合利用;干化污泥****填埋场进行填埋;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七)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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