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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大类同学:
按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海师办〔2025〕25号),学校近期开展了2024级学生培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系统根据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志愿及第一学年学业平均绩点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自动生成各专业分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 2025年7月18日。
公示期内,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教务处办公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104室学籍科。
电话:0898-****8773
****教务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