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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龙虎山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景观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
3.评估主体:****
4.建设地点:**市瓦窑堡街道
5.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心提升设计、旅游厕所提升设计、景区节点提升设计、景区道路提升设计、导视系统及基础设施提升设计。
6.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 个月,即 2025 年 7月至 2025 年12 月。
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约 461.2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03.4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84 万元,基本预备费 21.97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等方式筹集资金。其中上级资金占比 70%,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为 30%。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市龙虎山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景观提升工程委托****开展稳评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延市发〔2009〕16号)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可向以下单位提出。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
四、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单位:****服务局
联系人:张江 联系电话:180****8812
****服务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