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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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开设“八五”普法专栏 |
| 运营服务期限 |
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
| 项目预算 |
12万元整(含税) |
| 服务内容 |
1.依托省级权威平台、借助专业媒体的内容生产和**整合能力,在新媒体平台开设**“八五”普法专栏,全面介绍我市“八五”普法经验和成效。 2.整合录入,抓取中央、省驻**主流媒体及本土主流媒体的**“八五”普法方面的宣传资讯。 3.对**“八五”普法的经验、成效和特点进行深入挖掘,服务期内在专栏采写、推送资讯不少于30篇,其中不少于10篇在该媒体客户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平台的头版推送。 4.负责专栏的日常运营维护和舆论引导。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定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公告时间及方式 |
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网站公告栏 |
| 报名有关事项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标书代写16:00(迟于截止时间,将不予接受);报名地点:**市禅**汾江中路211号****511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3)授权人或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标书代写 |
| 提交要求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授权代表; 2.投标文件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后盖章,需密封包装; 3.投标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 4.投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3日15:00-17:00(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地点:禅**汾江中路211号****5楼511室。 报名时请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
| 联 系 人 |
马女士 0757-****1061 |
| 监督电话 |
0757--****7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