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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要求:
****纪委县监委、****办公室等17家单位申报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386685.49元审核通过,同意补贴。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若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反映。监督电话:0874-****850
附件:**县2025年07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册.xlsx
****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