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朗英喷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2MA0Y57XF7X裴春吉
裴春吉******县
**省****经济开发区德隆大街与**路交汇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县 ******县
经度:125.169167 纬度: 44.032500****环境局****分局
2024-12-19
农环审〔2024〕87号****
2025-06-18120
20****
****0122MA0Y57XF7X****
****0122MA0Y57XF7X**省****公司
912********939980J2025-05-05
2025-05-052025-05-23
2025-06-192025-07-1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041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条喷漆生产线,年喷涂零部件面积约2.4万平方米**2条喷漆生产线,年喷涂零部件面积约2.4万平方米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喷砂/打磨+预处理+喷漆+涂胶烘干喷砂/打磨+预处理+喷漆+涂胶烘干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及喷漆线密闭,喷砂废气、腻子及打磨废气集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涂胶及烘干废气、腻子后烘干废气、喷漆后烘干废气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9)排放;项目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级排放标准要求,未被收集处理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内两套燃天然气供热装置产生的燃烧烟气分别经8m高排气筒(DA010、DA011)排放,排放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必须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封闭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料及废漆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废处置应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五)本项目应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区域应做好相应处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本项目生产厂房2内喷砂、打磨产生颗粒物,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级排放标准要求。 生产厂房2内涂胶及烘干、喷漆烘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3(15m)排放;生产厂房2内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内过滤棉后经活性炭处理,并入排气筒DA003(15m)排放;生产厂房2内燃天然气燃烧机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入排气筒DA003(15m)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厂房1燃天然气燃烧机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原涂胶及烘干、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1(15m)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未进入集气装置的废气视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封闭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料及废漆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厂房2内涂胶及烘干、喷漆烘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3(15m)排放;生产厂房2内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内过滤棉后经活性炭处理,并入排气筒DA003(15m)排放;生产厂房2内燃天然气燃烧机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入排气筒DA003(15m)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厂房2内涂胶、喷漆、烘干废气和燃天然气烟气排气筒(DA00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19-2.74mg/m3、排放速率为0.071-0.090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781-0.961mg/m3、排放速率为0.013-0.029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4.44-4.78mg/m3、排放速率为0.074-0.15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4-23.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L(L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L(L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
2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 生产厂房2内喷砂、打磨产生颗粒物,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生产厂房2内喷砂、打磨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20.7-29.5mg/m3、排放速率为0.755-0.8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 低氮燃烧技术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厂房1燃天然气燃烧机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原涂胶及烘干、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1(15m)排放。 生产厂房1内涂胶、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6-4.98mg/m3、排放速率为0.068-0.078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736-0.961mg/m3、排放速率为0.012-0.016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4.03-4.78mg/m3、排放速率为0.068-0.07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6.1-28.8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L(L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L(L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62-64dB(A),夜间噪声为50-5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相关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封闭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料及废漆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废处置应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封闭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料及废漆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应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区域应做好相应处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已落实,备案编号220122-2024-145-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