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1、工程概况
本工程用地位于**县**镇洛村养护工区西北侧,环评阶段总占地面积22425m2,总建筑面积12084.39m2,建设综合门诊楼1栋、疗养楼4栋、食堂1栋、倒班楼2栋、****处理站1座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次验收阶段取消了项目区北侧1#疗养楼(项目区北侧,建筑面积1218.97m2),其余均不变。
2、项目建设过程概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委托****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于2021年8月6****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山环评审【2021】36号,项目于2022年6月进行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建设完成正式投入运营。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有关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4年5****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工程验收针对工程建设完成的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建设内容进行验收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5年5月底进行该项目的现场勘察,并针对项目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保证现代正常运行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且****公司提供的整改方案完成厂区环境问题整改后,我公司于2025年6月委托****公司对项目区按照监测计划进行了监测,我公司在收集相关资料后,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市精神病福利机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介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项目环境影****生态环境局以(山环评审【2021】36号)进行了批复。工程验收调查时的工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建立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加强了监督检查,落实了环保目标责任制。
四、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3日起公示20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等。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崔诚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开发区格桑路3号中凯大厦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