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办公室 ******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晋林保函【2025】213号)文件要求,现对**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结果
2023年整合优化后,**县共有自然保护地两个,****自然保护区**段和孤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9224.49公顷。
(二)2025年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结果
1.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县共有自然保护地两个,总面积9227.02公顷。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一个,为孤峰山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面积1855.27公顷。
****自然保护区一个,****自然保护区**段,总面积为7371.75公顷,核心保护区面积为6817.04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为554.71公顷。
2.自然保护地 天窗 回填情况
****自然保护区**段回填天窗一处,为永农占比占90%以上 天窗 ,面积2.54公顷。
3.****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情况
****自然保护区**段一般控制区回填天窗一处,面积2.54公顷。黄河流域(**段)汾河治理保护工程占用的核心保护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面积为4.7095公顷。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身份和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林业局
联系电话:0359-****610
邮 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