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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群芳、阮晓平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2井不动产登公(2025)138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4日之前)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办公地址:**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联系电话:0833—****628。
| 被继承 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单位:㎡)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 阮永明 | 钟群芳阮晓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县研城镇建设路118号26栋1单元1层2号 | 川(2018)**县不动产权第****584号 | 511****28014GB00007F****0011 | 46.46㎡、/110.86㎡ | 钟群芳50%阮晓平50%(阮晓平继承阮永明50%份额) |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