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
|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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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8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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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及履行信息 | |||
| 合同名称 |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合同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项目审批文件 | 罗府办复 [2025] 140号 | ||
| 招标人名称 (合同甲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07472XX |
| 中标人名称 (合同乙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81MAEKLE0L5M |
| 合同金额(元) | ****00000.00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合同工期 | 21年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年7月8日 |
| 质量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 ****建设部关于印发<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政府性**(资产)管理办法》(罗府办〔2024〕1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 ||
| 合同主要内容 | 鉴于: 1 、**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5 年 4 月 10 日经**市 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市主要河道生态修复项目的批复 罗府办复 2025[140]号》。 2 、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授权甲方作为实施机构 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甲方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定 **** 为 本项目的有偿使用者中标单位,并已于2025 年 7 月 4 日发出【 √ 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为明确本项目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 ****建设部关于印发<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政府性**(资产)管理办法》(罗府办〔2024〕1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双方就实施本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