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有关精神,规范推进本年度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项目实施,有序提升我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应急防控和统防统治服务能力,持续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项目的指导意见》[晋农业(保)字〔2025〕4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实施扶持1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现将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按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扶持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法人资格。经相关部门注册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系统建档立卡。
2.有固定场所。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具体要求工作场所1500 m2以上,其中防治物资储存库应在200 m2以上,机械库(棚)300 m2以上。
3.有专业人员。具有与****中专以上学历,或参加过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植保专业技术培训且合格的防治队员20名。
4.有专业设备。已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植保无人机要求至少3台以上,提供本单位购机发票,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日作业能力在2000亩以上,且近两年承担过市或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作业任务。
5.有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防治组织章程、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档案记录等规章及管理制度。
6.有良好诚信。服务组织及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过影响较大的农药安全使用事故。
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如有符合条件的专业化防治组织,请于7月21日下午6点前将附表及印证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发展中心,联系人:陈安云,电话:136****8556,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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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