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蒙山县新开大桥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蒙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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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新开大桥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2025-07-15 13:05

梧审批河〔2025〕18号

**县****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县新开大桥工程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县新开大桥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黄村镇新开村,与G241国道相接,项目路线总长度580m,其中桥长172.8m,引道长220.2m,支线长187m。项目属于大桥,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起点桩号为k0+194.60(坐标为X=****709.447,Y=458534.248),桥梁终点桩号为k0+367.40(坐标为X=****768.215,Y=458696.684),路基宽6.5m(支线为4.5m),路面宽5.5m(支线为3.5m),桥梁总宽6.5m(净宽5.5m+2×0.5m防撞护栏),上部结构采用8×20m预应力砼(后张)简支小箱梁,桥台采用埋置桩柱式台。桥墩采用柱式墩(C30),直径1.5m,采用桩基础。右岸桥面标高106.408m,桥梁底标高105.089m,桥台底部标高为100.973m;左岸桥面标高105.198m,桥梁底标高103.879m,桥台底部标高为98.18m。

项目占用蒙江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592m2。

经我****集团有限公司对《**县新开大桥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细见附件)。经研究,并根据技术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报告》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对项目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分析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是可行、合理的,该《报告》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所采用的防洪标准。工程采用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四、你单位须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时须通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本项目涉及其他问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的性质、地点、规模作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批。

附件:关于提交**县新开大桥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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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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