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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门市**区阳翟二路2号
联系方式:0592-****055
供应商(乙方):****
地址:**市**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
联系方式:138****0590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000元)。 其他方式。
主要标的:
| 1 | ****医疗废弃物转运及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1(年) | ¥1,276,000.00 | ¥1,276,0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的规定,****环保局、****卫健委、医院院感部的要求对全院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及集中处置。 |
合同金额: 1,27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025年07月15日
2025年07月16日
无
合同附件:
****医疗废弃物转运及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合同(按法务要求更改).pdf
****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