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县****委员会申请使用**县四队镇三沟村境内地块,用于建设四队镇三沟村标准厂房项目。拟批准**县****委员会使用村集体土地3885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如有异议者,可与****联系,联系电话:0518-****7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