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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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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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商务厅、****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确定**县等13个县为2018年省级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的函》(豫商建〔2019〕 1号)、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等文件精神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资金分配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

(三)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有效益、有产出、有税源的重点项目,着重鼓励和引导全市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四)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依据《**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工作实施方案》按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类项目进行。

第三条 实施项目为以下六个方面:

1、****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

2、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3、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4、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和营销体系

5、****服务站点建设

6、县域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建设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扶持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导,完善产业链条,鼓励创新发展。

第三章 资金拨付与列支程序

第五条 政府直接实施类项目,在履行以下程序后列支。

(一)申请。****政府请示,申请使用专项资金实施项目(附拟实施项目的清单)。

(二)采购。****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验收。****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监督部门参与,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决算评审。工程类项目经过验收后,由财政、审计共同对整个工程进行决算评审,****政府领导审签;

(五)资金结算。****政府请示,申请拨付项目资金(附: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领导签批的决算评审报告)。市领导签批后,市财政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 ****中心、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专项资金审计。

第七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对其他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小组研究批准,可参照此办法按“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实施。

第九条 ****中心****财政局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中央、省、市政策调整,以中央、省、市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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