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呼自然资探协议出让〔2025〕9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19号)、《******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12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呼市**县哈拉门独乡川磊****公司辉绿岩矿深部及上部普查项目进行协议出让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新****东街12号城建大厦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自治区**市**县哈拉合少乡后营子村耳岔口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11003E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市**县哈拉门独乡川磊****公司辉绿岩矿深部及上部普查
地理位置:**自治区**市**县哈拉合少乡后营子村耳岔口沟
采矿许可证**面积:0.2325平方公里
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1920米-1890米
已设采矿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协议出让深部及上部**勘查标高:1920米以上、1890米以下
勘查程度:普查
勘查矿种:辉绿岩
协议出让深部**勘查面积:0.2325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编号 | **** | |||
| 采矿许可证范围 | 深部勘查探矿权坐标 | |||
| X坐标 | Y坐标 | 东经 | 北纬 | |
| 1 | ****171.1227 | ****6142.6791 | 110°42′58.69″ | 41°01′55.37″ |
| 2 | ****171.1229 | ****6892.0620 | 110°43′30.77″ | 41°01′55.45″ |
| 3 | ****861.1221 | ****6892.0621 | 110°43′30.81″ | 41°01′45.40″ |
| 4 | ****861.1219 | ****6142.6791 | 110°42′58.74″ | 41°01′45.32″ |
| **面积:0.2325km2 |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管理科。地址:**市新****东街12号城建大厦1811室
邮政编码:010010 电话:0471-****167
六、其他内容
深部勘查坐标范围与采矿证坐标范围有误差的,以采矿证坐标范围为准。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的通知》 (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自然**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综规〔2024〕12号)执行。本公示在自然**部、******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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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