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轻工产业园】-综合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边坡支护二)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实验区【**(**)轻工产业园 】一综合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边坡支护二)本工程位于**市塘岸镇金城村、塘岸村,边坡支护范围为第二平台西侧的横二路及北侧的纵一路段。填方边坡高度约3.5m~32.0m。场地整平存在开挖边坡及回填边坡。设置毛石混凝土护脚墙124.54米(高度2米)、桩板墙1250.04米(桩径2200mm/1600mm)、边坡植草1376.58米(坡长2~20米不等)、坡顶硬化2775.10平方米、马道硬化6419.00平方米、钢管护栏1387.55米等内容。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客运站三楼)开标二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1日 | ||||||
| 预中标人 | ****/******公司(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仟伍佰伍拾壹万伍仟玖佰陆拾柒元叁角贰分(¥****5967.32)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伟富(注册编号:桂145********01245;身份证号:450981********4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登安(身份证号:452503********4814) 林杏(身份证号:450122********18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荣顾●购****中心)工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远达****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仟伍佰伍拾肆万伍仟陆佰壹拾叁元零伍分(¥****5613.05)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苏君丽(注册编号:桂145********00539;身份证号:450821********252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超翔(身份证号:452501********1212) 曾玉萍(身份证号:450902********65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县城**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仟伍佰伍拾贰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捌角叁分(¥****8303.83)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苏霞(注册编号:桂145********00211;身份证号450981********250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庞辉(身份证号:450981********2051) 林丽(身份证号:450922********054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启动区项目—**片区五标段、六标段、十一标段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 **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www.****.cn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