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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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基金会**执行部于2005年4****基金会批准同意建立。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政府职能部门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得力助手,在推动我区创新农作制度、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创新农技项目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省、市、区相关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民政厅下发的浙民民〔2014〕69号、70号文件规定,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再换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证书。因此,****基金会下发《关于****基金会的工作意见》(浙农推基〔2015〕15号)文件,建议****基金会。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基金会〔2018〕1号文件同意“****基金会**市**执行部资产划转到****”的批复,****民政局核准,建立****。 ****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关于《****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11号》第一条,会议听取并认真****水利局提交的《关于提高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的汇报》。为贯彻落实农业“双强”要求,更好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会议明确,同意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水利局部门预算。根据《****政府采购法》,农技推广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管理项目的采购符合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大道5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6-****0397

传 真:/

地 址:**市**区西**大道53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6-****7851

传 真:/

地 址:**市**区西**大道5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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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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