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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结合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实际情况,形成市本级代理机构检查名单。
1.对符合“新登记”****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4****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2.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的此类代理机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3.对于同时符合两类以上筛选标准的代理机构不作重复统计。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只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经筛选最终确定以下6家代理机构为被本年度检查单位,分别是:**市正信****公司、******公司、裕和(**)****公司、******公司、******公司、**嘉信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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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