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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申报企业资料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县市区、**国际陆港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参与企业的信息进行初审,在市商务局复审合格后。现将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销售企业、3C产品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7月15日至1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的,均可以****商务局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请将送至****流通科(顺天路31号),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74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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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