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324线K2090+400~K2100+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7月 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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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标书代写 |
四、安全生产费用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四、安全生产费用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57215.2元)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 9.2.5 项 |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投标安全生产费:以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费率按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 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 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 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 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款商定或确定。 |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
| 4 |
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7月 31 日上午09时00分 |
2025年8月 1 日上午09时0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6 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隆林各族****社区民族路218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曹源 0776- ****2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迎龙路66号幸福东郡第8栋第1单元2层217-219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程雁,陆璐 0776-****888
交易服务部门: **市公共**交易平台
监督部门:**壮****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776-****593
四、网站查询:
五、**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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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7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