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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等项日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5〕64号)的要求,********养殖场进行了筛选,并对养殖场申请进行了审核,**依****公司****养殖场符合补贴条件。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依****公司能繁母牛存栏7449头,配种母牛827头,共使用冻精851剂,进口和牛冻精851剂,可享受补贴冻精数量为851剂,拟补贴资金2.2万元;****养殖场能繁母牛存栏430头,共使用冻精645剂,其中西门塔尔优质冻精248剂,华西牛冻精397剂,可享受补贴冻精数量为645剂,拟补贴资金4.83万元。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应署名举报,否则不予处理。
如无问题,将按照程序及相关要求申请补贴资金。
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452-****104
联系地址:**县北新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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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