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施工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受****、****公司****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5年7月1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0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排名第一,****一中标候选人;****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3467Y);

(2)施工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82.00%;乙供材料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95.00%;

(3)税率:施工部分增值税税率9%,乙供材料部分增值税税率13%;

(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晓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苏**B(2021)****652。

(6)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5日内完工。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47363H);

(2)施工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79.00%;乙供材料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94.00%;

(3)税率:施工部分增值税税率9%,乙供材料部分增值税税率13%;

(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杜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湘**B(2020)****160。

(6)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5日内完工。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司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 否决投标情况

******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三类安管人员要求”的要求;湖****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三类安管人员要求”的要求;******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承诺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三类安管人员要求”的要求;**省****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承诺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三类安管人员要求”的要求;******公司:投标文件中“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诺函、合同条款偏离表、技术规范书偏离表”未按照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四) 其他

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1日,共5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邵建立、陈恒达

联系方式:188****7226、152****8061

异议接收邮箱:****@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6
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施工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