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的相关规定,****委托****对《**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规划环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
(二)规划区范围:产业园区范围为**县宗加镇诺木洪村、乌图村、哈西娃村3****农场场部、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6****大队,规划区总面积约158.08平方公里(23.71万亩)。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0.22万亩)。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及链接:https://pan.**.com/s/1Lj1X6_e9Dtofqz2XALX4gA
提取码:atng;
(2)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索取和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规划不良环境影响的公众。
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青****人民政府三楼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8****2345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城****路79号12号楼科教大厦19楼B-07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99****8262
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告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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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