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03室流标;
2、**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04室流标;
3、**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05室流标;
4、**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06室流标;
5、**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09室流标;
6、**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10、311室流标;
7、**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三层312室流标;
8、**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二层202室流标;
9、**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二层205室流标;
10、**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二层207室流标;
11、**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四层流标;
12、**市**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号A1办公****加工中心第五层流标;
公告期为2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39
****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