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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霞城投〔202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对于促进**县体育的发展、繁荣地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一栋2层的文体竞技馆、一栋2层的文体竞技训练馆、一栋11****中心、一栋5层的文体竞技展示馆以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662.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7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66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080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8052平方米。其中文体竞技馆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文体竞技训练馆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9060平方米,文体竞技展示馆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场地规划设置停车位约625个。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24298.2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地方财政统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年。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5〕175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