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5〕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关于双鱼石区块**组气藏试采地面工程(双鱼X131井、双鱼X133井)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需征收**县盐店镇双**三组、秀钟乡青岭村一组集体土地0.9268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4月24日
二、批准用途
用于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单位:公顷
| 被征地所有权人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 **县 | 乡(镇) | 社区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 盐店镇 | 双**三组 | 0.5656 | 0.5656 | 0.4481 | | | | 0.1175 | | | |
| 秀钟乡 | 青岭村一组 | 0.3612 | 0.3612 | 0.3612 | | | | | | | |
| 合计 | 0.9268 | 0.9268 | 0.8093 | | | | 0.1175 | | | ||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关于“已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的,按照原公告确定的方案执行”之规定,该批次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照《****关于**市**县双鱼001-X3井、双探102井、双鱼001-H2井、双鱼001-X7井、双探101井、双鱼X133井、双鱼X131井、双探10井项目建设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3〕15号)规定执行。
五、被征地人员的安置途径
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政策规定,被征地失地农民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纳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
六、公告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4日。
七、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若对征地批复不服的,请在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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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