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张台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5)0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以****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沥青混凝土道路改造提升 13800 平方米,巷道混凝土硬化1125 平方米,管网开挖后恢复路面 2400 平方米;**污水检查井 83 座,污水入户井 96 座,**混凝土排水渠 1730 米,**浆砌石护坡 46.8 米,维修清理浆砌石排水渠 3270 米,维修清理浆砌石排洪渠 360 米;** DN400PE 排水管202 米,DN300PE 排水管 247.3 米,DN200PE 排水管 1506 米,DN100PE 排水管 960米等其他工程。
2.2建设地点:**县**乡张台村
2.3计划工期:工期 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18时00分(**时间),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4.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6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与本公告开标时间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
联系人:兰久存
电话:0954-****7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贸易中心
联系人:李媛
电话:132****372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行政监督部门:****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954-****117
****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