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土 地 转 用 公 告
大杖子镇**口村及有关农户:
**县2025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3、4号地,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山地块的集体土地,总面积约0.6208公顷(其中3号地0.0305公顷、4号地0.5903公顷)。依照乡村规划,拟转用用途为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参照该村征地区片价标准,每亩5.9万元;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待评估后确定。补偿款一次性补偿到位。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有异议,请在10****政府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迎旭 联系电话:189****4022
****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