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资产续租公告(一)
一、根据《****中心2025-2027年专业化招商方案》招商规则,****物流中心A区(除A1地块豆制品、干菜、水叶菜、腌制品、莲藕交易区外)、B区、C区、公寓、办公区、4号停车场、银行营业网点及其他相关配套的资产,采用直接续租的方式招商。
二、续租标的:A区(除A1地块豆制品、干菜、水叶菜、腌制品、莲藕交易区外)、B区、C区、公寓、办公区、4号停车场、银行营业网点及其他相关配套的资产,详见续租资产基本信息。
三、经营业态:按原业态执行。承租人续租后未经招租方许可不能改变资产目前的经营业态和功能。
四、续租条件:
(一)符合续租条件的原承租人(以资产有效租赁合同签订人为准)。
(二)有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失****集团资产出租承租人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等情形的报名者将不予续租。
五、续租规则:
(一)由**闽夏农副****公司书面向原承租人发出通知,明确告知原承租人合同到期时间、新一期的租金标准、租期、申请续租需符合的条件等关键信息,原承租人须书面签收(回执),并明确是否同意按新一期的租金标准,租期等继续承租。
(二)**闽夏农副****公司在收到原承租人的回执后,将对其是否符合续租条件和资信情况进行审核,有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失****集团资产出租承租人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等情形的报名者将不予续租。
(三)原承租人书面明确表示不愿意续租或没有书面明确表达续租意愿的资产另组织进行对外公开竞租招商。
(四****物流中心2025-2027年专业化招商方案适合续租方式招商资产信息表的租金标准续签。
六、续租资产基本信息
详见附件1:续租资产基本信息表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2025-2027年专业化招商方案》执行,租金及管理费半年一付。
八、租赁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九、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9日。
十、签订租赁合同
原承租人取得承租权的,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合同签订,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已取得的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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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