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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陈营镇万兴小区西苑等共5处商铺招租(1年)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县陈营镇万兴小区西苑等共5处商铺招租(1年) | |||||||
| 标的名称: | 万兴小区北9号,挂牌价10,8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3007,挂牌价15,000.00元 万****卫生局)西边1、2,挂牌价93,000.00元 万兴小区南9号楼31号,挂牌价14,5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3008,挂牌价1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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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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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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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7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7月24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县陈营镇万兴小区西苑等共5处商铺招租(1年),详见附件清单。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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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佳正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佳正[2025](评)字第06120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拍卖方与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按现状交付,目前都是空置状态。标的内如无供水、供电、通讯、闭路电视、网络电缆等其他瑕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前如有需修复的门、窗由招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在承租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物****公司缴纳。 4.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年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金按年支付,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成交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6.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及物业备案并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承租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其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在非破坏性拆除的情况下带走,不能带走的部分归招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招租方对其装修等所有的投入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7.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产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租金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8.标的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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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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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租金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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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88****2721 188****8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