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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CKWE907J | 建设单位法人:郑培琦 |
| 崔博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园区 |
| **省**市国智路8号5幢2号 |
| 年产1.2万吨光伏组件用复合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园区 国智路8号5幢2号鸿盛新材1#厂房 |
| 经度:118.94438 纬度: 28.89871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1 |
| 衢环智造建〔2024〕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0MACKWE907J001U |
| 2025-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CKWE90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0572X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535659H | 竣工时间:2025-04-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china-dce.com/index.php?p=news_show id=769 c_id=3 lanmu=6 |
| 本项目属于**项目,项目选址在**省**市国智路8号5幢2****集团****公司1#厂房。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项目选址在**省**市国智路8号5幢2****集团****公司1#厂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集团****公司现有技术为基础进行**整合,自主研发相关工艺技术,通过购置专用设备,租****集团****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2万吨光伏组件用复合材料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集团****公司现有技术为基础进行**整合,自主研发相关工艺技术,通过购置专用设备,租****集团****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2万吨光伏组件用复合材料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提前对模具成型温区进行加热。模具包含3区,其中成型温区2区,一区温度:130-145℃,二区温度:160-190℃,为保证芯模温度,一般加热时长45-60min,采用电加热;三区为冷却定型区,采用循环水冷却。 (2)将聚氨酯树脂A组分经加料泵泵入树脂A储罐,聚氨酯树脂B组分和添加剂经加料泵泵入树脂B储罐,经柱塞泵持续泵入注胶机进行两组分混合,再将混合好的树脂经模具的注胶孔注入模腔中。根据生产速度设定注胶机注胶流量,注胶压力1.2MPa。 (3)注胶45s-60s后,打开牵引设备,将无碱玻璃纤维粗纱(2400tex或4800tex)按照计算的纱支数,经纱架、毡架、成型模具的穿纱孔位,与毡架上的玻璃纤维复合毡一起连续牵引至模具内,在膜腔中进行树脂浸渍拉挤、成型温区聚合固化反应,再经冷却定型区冷却至常温后,牵引出模具并定长切割。 (4)将切割好的半成品进行加工,主要包含切割斜角、钻孔等。 (5)完成以上工序后的半成品进行表面打磨,然后进行喷涂、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加热。 (6)聚氨酯树脂A、B组分装入角码装配设备,将采购的角码与上述成品组装、胶粘成产品——新型复合材料光伏边框,包装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提前对模具成型温区进行加热。模具包含3区,其中成型温区2区,一区温度:130-145℃,二区温度:160-190℃,为保证芯模温度,一般加热时长45-60min,采用电加热;三区为冷却定型区,采用循环水冷却。 (2)将聚氨酯树脂A组分经加料泵泵入树脂A储罐,聚氨酯树脂B组分和添加剂经加料泵泵入树脂B储罐,经柱塞泵持续泵入注胶机进行两组分混合,再将混合好的树脂经模具的注胶孔注入模腔中。根据生产速度设定注胶机注胶流量,注胶压力1.2MPa。 (3)注胶45s-60s后,打开牵引设备,将无碱玻璃纤维粗纱(2400tex或4800tex)按照计算的纱支数,经纱架、毡架、成型模具的穿纱孔位,与毡架上的玻璃纤维复合毡一起连续牵引至模具内,在膜腔中进行树脂浸渍拉挤、成型温区聚合固化反应,再经冷却定型区冷却至常温后,牵引出模具并定长切割。 (4)将切割好的半成品进行加工,主要包含切割斜角、钻孔等。 (5)完成以上工序后的半成品进行表面打磨,然后进行喷涂、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加热。 (6)聚氨酯树脂A、B组分装入角码装配设备,将采购的角码与上述成品组装、胶粘成产品——新型复合材料光伏边框,包装检验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和一个厂区只设一个污水排口,一个雨水排口的原则设计建设。本项目生****处理站预处理纳****处理厂,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排放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雨水排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实现废气“分质分类”、“应收尽收”,分类配套各类废气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及标准化采样平台,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涂、固化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排放限值(根据《**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无组织废气中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控制。 3、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沾有危化品废弃包装物、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在危险废物鉴别完成前,本项目产生的水性漆渣、废过滤纸参照作为危废管理。一般废弃包装物(不含危化品的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委外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其污染控制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和一个厂区只设一个污水排口,一个雨水排口的原则设计建设。本项目生****处理站预处理纳****处理厂,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排放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雨水排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实现废气“分质分类”、“应收尽收”,分类配套各类废气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及标准化采样平台,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涂、固化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排放限值(根据《**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无组织废气中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控制。 3、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沾有危化品废弃包装物、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在危险废物鉴别完成前,本项目产生的水性漆渣、废过滤纸参照作为危废管理。一般废弃包装物(不含危化品的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委外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其污染控制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1、废气治理设施变动情况。①环评中切割机、打磨机、斜切打孔机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中,切割机自带滤筒过滤除尘,2台打磨机、4台斜切打孔机拆除了设备自带的除尘设备,**3套布袋除尘器,打磨机、斜切打孔机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1台半自动小型切角机产生的粉尘经抽吸收集至配套的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环评中,喷涂废气抽吸经干式过滤装置(滤纸)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天然气加热)”处理经15米高空排放;实际建设中喷涂废气抽吸经干式过滤装置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并通过“吸附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电加热)”处理经20米高空排放。 2、废水排放变动情况。本项目环评中拉挤线采用循环水冷却,循环水由1台50m3/h的凉水塔提供,定期排放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项目实际建设中采用1台涡旋式风冷冷水机组提供循环冷却水,该冷水机组为封闭式,运行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3、固体废物变动情况。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涂装废气治理设施增加“吸附棉过滤”装置,新增废过滤棉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公司1#厂房原长纤一车间15133.33m2区域。 拉挤生产线、注胶一体机等主要生产设备40套。1台循环量11.2m3/h的涡旋式风冷冷水机组。密闭式打磨机8台。角码装配设备3套。3套输送系统(含AGV)。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公司1#厂房原长纤一车间15133.33m2区域,新增占用1#厂房北面区域3977m2。 拉挤生产线、注胶一体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4套。1台50m3/h的凉水塔提供循环冷却水。密闭式打磨机2台。角码装配设备4套。码垛机2台。2台电动叉车。 |
| 1、平面布局变动情况。环评中本项****公司1#厂房原长纤一车间15133.33m2区域;实际建设中,因考虑各工序物料中转及暂存需要,新增占用1#厂房北面区域3977m2,并对生产线布局进行了调整。本项目平面布局变动****公司现有1#厂房内,不新增占地;且本项目敏感点位于南面,平面布局变动后,不会新增敏感点。 2、生产设备变动情况。①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拉挤生产线、注胶一体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减少6台,因目前生产工艺成熟,拉挤速度提升,所以仍能达到设计的1.2万吨生产能力。②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由1台循环量11.2m3/h的涡旋式风冷冷水机组替代环评中的1台50m3/h的凉水塔提供循环冷却水。③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部分辅助加工设备数量有变化(1台密闭式斜切打孔机变更为1台半自动小型切角机;密闭式打磨机减少6台;角码装配设备增加1套;新增2台码垛机用于产品打包),因产品产量不变,辅助设备的增减,不涉及其加工工作量的变化。④环评中项目建设3套输送系统(含AGV)用于物料转移,实际建设中取消了输送系统(含AGV),使用2台电动叉车用于物料转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825 | 0.3105 | 0 | 0 | 0.282 | 0.282 | |
| 0 | 0.141 | 0.155 | 0 | 0 | 0.141 | 0.141 | |
| 0 | 0.023 | 0.025 | 0 | 0 | 0.023 | 0.02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5 | 0.02 | 0 | 0 | 0.015 | 0.015 | / |
| 0 | 0.14 | 0.187 | 0 | 0 | 0.14 | 0.14 | / |
| 0 | 0.47 | 1.54 | 0 | 0 | 0.47 | 0.47 | / |
| 0 | 1.908 | 7.796 | 0 | 0 | 1.908 | 1.908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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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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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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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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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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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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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