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878/202507-00111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县沙坪沟钼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 文 号: | 皖环函[2025]513 | |
| 环****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5-07-17 09:09:58 | |
| 2025-07-17 09:09:58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公司**县沙坪沟钼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项目位于**市**县,**面积2.7157平方公里,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大直径深孔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副井、进回风井、选矿车间、铜锣湾尾矿库等主体工程,调蓄水池、排水管线、尾矿管线等辅助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项目设计年采选钼矿石1000万吨,年产Mo57%的钼精矿3.6万吨。本次环评按15年进行评价,15年后矿山开采及接续尾矿库应另行环评。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范围、标高进行开采。****评估中心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书》要求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和弃土(渣)量,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排水管线应采用定向钻等无害化方式穿越生态敏感区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复绿。按照农业部长江办要求排水管线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及时开展水产种质**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措施。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自然**部审查通过的《****公司沙坪沟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维护区域生态功能。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工程全生命周期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调查,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优化,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对古树名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进行避让或移栽,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与管理,严禁盗采、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及自动监测点数量设置分别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表2要求。
运营期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井下破碎、转运及卸料处设置湿式动力除尘装置;粗矿、精矿等物料应密闭贮存,破碎、筛分、选矿均应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矿石转运采用密闭皮带廊,堆场和破碎、转运等产尘点设置高效除尘设施,选矿浮选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厂内井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外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均应采用新能源,并采取防扬尘、防撒落措施。充填站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要求,采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下涌水、冲洗废水、管线工程泥浆水、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等环节,不外排。
运营期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质分类处理。正常工况下,矿井涌水等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仅在调蓄池库容超过70万立方米或根据防汛调度指令,****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外排废水采用“四级反应沉淀 高效沉淀”工艺处理,外排废水中硝酸盐(以N计)、铁、锰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钼、锑、铊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标准值,总铜、总铬参照《金属矿山尾矿库渗滤液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其余污染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同时外排水水质还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表2限值要求。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监测因子应包括氟化物、砷、铬、铅、镉、铊、钼等污染物,****管理部门联网。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减少矿井涌水产生。加强对各类废水、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尾矿库和调蓄池采用“水平防渗系统 垂直防渗系统”,危废暂存间、药剂贮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膜等,防渗措施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你公司应扩宽尾砂综合利用途径,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减少尾砂堆积,降低环境风险。尾砂优先用于井下回填,多余部分排至铜锣尾矿库。采矿废石不出井,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尾砂、废石等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及尾砂充填井下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防范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你单位应按《报告书》要求监测矿产**开发利用活动中的原矿、中间产品、尾矿(渣)和其他残留物的环境伽马辐射剂量率,安装在线辐射监测报警仪器,发现异常应立即****生态环境局,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你****人民政府,****政府的承诺,设置地****监测站,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项目与地方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区域联防联控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因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七)其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工业场地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生态环境局报送监理报告。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后满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项目工程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环境局****分局应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依法依规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86753M)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