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审批
广东-茂名-信宜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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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机科技****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2025-07-16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许可类别 许可内容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粤环审〔2025〕118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普通
医药废物(HW02类中的271-001~005-02、272-001-02、272-003-02、272-005-02、276-001~005-02、275-002~006-02、275-008-02)、废药物、药品(HW03类中的900-002-03)、农药废物(HW04类中的263-001~012-04、900-003-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类中的201-001~003-05、900-004-05、266-001~003-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类中的900-401~402-06、900-404-06、900-405-06、900-407-06、900-409-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071-001~002-08、072-001-08、251-001~006-08、251-010~012-08、291-001-08、398-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09~210-08、900-213~221-08、900-249-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类中的900-005~007-09)、精(蒸)馏残渣(HW11类中的251-013-11、451-001~003-11、261-007~035-11、261-101~111-11、261~113~136-11、772-001-11、900-013-11、252-001~005-11、252-007-11、252-009~013-11、252-016~017-11、309-001-11)、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中的264-002~013-12、900-250~256-12、900-299-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的265-101~104-13、900-014~016-13)、**学物质废物(HW14类中的900-017-14)、感光材料废物(HW16类中的266-009~010-16、231-00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含铬废物(HW21中的193-001~002-21)、废碱(HW35类中的251-015-35)、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类中的261-061~063-37、900-033-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类中的261-064~069-38、261-140-38)、含酚废物(HW39类中的261-070~071-39)、含醚废物(HW40类中的261-072-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类中的261-078~082-45、261-084~085-45)、其他废物(HW49类中900-039~042-49、900-046~047-49、900-999-49、772-006-49、900-053-49)、废催化剂(HW50类中的261-172-50、261-174~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共3万吨/年。


中机科技****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0983MA4X9RCH2H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期 许可有效期自 许可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备注
陈湘
身份证
2025年07月16日
2025年07月16日
2030年07月15日 五年
****
有效

【正文信息】

****关于中机科技****公司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中机科技****公司:

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0年11月,你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首次取得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能力3万吨/年,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021年8月,****环境局以《关于茂****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21〕2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10月,我厅以《关于茂****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1〕239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年6月,除甲类暂存库外,其他扩建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11月,你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取得我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1104),核准能力为3万吨/年。2025年4月,扩建项目(甲类仓库)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根据省固体****中心技术审查意见(粤固环函〔2025〕37****环境局意见(茂市环函〔2025〕285号),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收集、贮存、处置(焚烧)】医药废物(HW02类中的271-001~005-02、272-001-02、272-003-02、272-005-02、276-001~005-02、275-002~006-02、275-008-02)、废药物、药品(HW03类中的900-002-03)、农药废物(HW04类中的263-001~012-04、900-003-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类中的201-001~003-05、900-004-05、266-001~003-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类中的900-401~402-06、900-404~405-06、900-407-06、900-409-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071-001~002-08、072-001-08、251-001~006-08、251-010~012-08、291-001-08、398-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09~210-08、900-213~221-08、900-249-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类中的900-005~007-09)、精(蒸)馏残渣(HW11类中的251-013-11、451-001~003-11、261-007~035-11、261-100~111-11、261~113~136-11、772-001-11、900-013-11、252-001~005-11、252-007-11、252-009~013-11、252-016~017-11、309-001-11)、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中的264-002~013-12、900-250~256-12、900-299-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的265-101~104-13、900-014~016-13)、**学物质废物(HW14类中的900-017-14)、感光材料废物(HW16类中的266-009~010-16、231-00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含铬废物(HW21中的193-001~002-21)、废碱(HW35类中的251-015-35)、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类中的261-061~063-37、900-033-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类中的261-064~069-38、261-140-38)、含酚废物(HW39类中的261-070~071-39)、含醚废物(HW40类中的261-072-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类中的261-078~082-45、261-084~085-45)、其他废物(HW49类中900-039~042-49、900-046~047-49、900-999-49、772-006-49、900-053-49)、废催化剂(HW50类中的261-172-50、261-174~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共3万吨/年。经营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等。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炉渣和飞灰等废物应按照相关要求利用处置。对可通过利用、物化、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的危险废物,严格限制直接填埋。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三)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相关制度规定,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期汇总报告月度、年度等经营情况。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设备,完成“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生产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危险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换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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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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