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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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7-17 09:33
项目编号: XZP202****700023
项目名称: **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托平台数据和各项调查成果,做好全市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开发区)集约评价调查,二类产业园调查,绘制工作底图,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定期更新,强化成果分析运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合同。
范围 **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2)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7-17 09:00 至 2025-07-24 17:00
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25年07月17日09:00至2025年07月24日 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公司名字和项目名称,可简写) 账户信息: 开户行:****银行管道支行 户 名:**** 账 号:320********100****2390 银行行号:314****03346 打款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28 10:00
递交方式 密封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28 10: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开发区**路28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范围:根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托平台数据和各项调查成果,做好全市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开发区)集约评价调查,二类产业园调查,绘制工作底图,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定期更新,强化成果分析运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合同。 服务期限:******厅要求为准。 二)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时间10时0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开发区**路28号。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时间10时00分。 4、开标地点:****开发区**路28号。 5、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联系人:郭锦涛 联系电话:181****1297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28号。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敬请留意。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街道公园路28号
联系人:何主任
电话:0516-****32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区**路28号
联系人:郭锦涛
电话:181****129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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