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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民发〔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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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老区发展方向)项目的通知
**镇、桥头河镇、**镇、**街镇、杨市镇、龙塘镇、三甲乡社会事务办:
为着力强化老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老区群众收入,从2025年度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我市革命老区衔接推进乡村**补助项目计划7个(项目计划安排表附后)此项资金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老区)资金,请相关乡镇街道社会****纪委、财政等部门共同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
附件: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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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